男女主角分别是温婉沈御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小说咸鱼小妾(温婉沈御)》,由网络作家“温婉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大清早,温婉顶着两个黑眼圈走出房间。沈舟在院子里浇花,瞧见她的模样就愣住了。“小婉姐姐,你没睡好啊?”温婉欲哭无泪,一时之间感触颇多,有种不知道该如何说起的茫然。“别提了。”许是温恩那个突如其来的拥抱,着实吓了她一跳。她做了一晚上的噩梦,梦里,一会儿是温恩追着她要抱抱,一会儿是被人莫名其妙的绑上了花轿。“对了,温恩呢,他还没起床吗?”沈舟一脸疑惑,“他不在房间里啊。我刚才去叫他了,可他房间里没人。”温婉脚步一顿,“不在房间里?那他能去哪儿?”“要不,我去找找?”沈舟提议道。温婉犹豫了一下,“还是分头找吧,这样快一点儿,一会儿该开饭了。”偏院地方不算大,沈舟往东,温婉往西,不过一会儿的功夫,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,却都没找到人。“他不会不...
《小说咸鱼小妾(温婉沈御)》精彩片段
大清早,温婉顶着两个黑眼圈走出房间。
沈舟在院子里浇花,瞧见她的模样就愣住了。
“小婉姐姐,你没睡好啊?”
温婉欲哭无泪,一时之间感触颇多,有种不知道该如何说起的茫然。
“别提了。”
许是温恩那个突如其来的拥抱,着实吓了她一跳。
她做了一晚上的噩梦,梦里,一会儿是温恩追着她要抱抱,一会儿是被人莫名其妙的绑上了花轿。
“对了,温恩呢,他还没起床吗?”
沈舟一脸疑惑,“他不在房间里啊。我刚才去叫他了,可他房间里没人。”
温婉脚步一顿,“不在房间里?那他能去哪儿?”
“要不,我去找找?”沈舟提议道。
温婉犹豫了一下,“还是分头找吧,这样快一点儿,一会儿该开饭了。”
偏院地方不算大,沈舟往东,温婉往西,不过一会儿的功夫,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,却都没找到人。
“他不会不告而别了吧?”
温婉摇摇头,“不可能。昨天还怕我不要他呢,今天怎么可能自己走了。”
沈舟猜测,“难道他回烤羊铺子了?那老板差点儿把他打死,他又不傻,应该是不会回去的。”
温婉:“你确定所有地方都找遍了?”
沈舟想了想,“倒是还有个地方,不过那里应该没人去才对。”
“什么地方?”
沈舟:“旧马房。以前阿柴哥在那里养过马,后来那些马病死了,马房就空了下来,马房偏僻,平时基本上没人会去。”
“我们去看看。”
温婉让沈舟带路,两人往马房的方向走去。
远远的,就听“轰隆”一声巨响,像是什么东西垮塌了。
她神色一凝,加快脚步。
刚过转角,她就见坐在轮椅上的沈御满脸阴沉。
温恩跪在沈御跟前,沈御的手正扼在他的脖子上,许是呼吸困难,他憋红了一张脸,脖子上青筋暴露。
他们旁边,金木还举着长剑,剑尖直指温恩的方向,似乎只要温恩敢乱动,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出手。
“住手!”
温婉冲到两人面前,抓住沈御的胳膊往后扯,“周校尉!你给我松开他!”
沈御瞳孔晦涩,睨了她一眼,似乎犹豫了一瞬,才缓缓卸了力气。
温恩得以喘息,大口呼吸之后禁不住一阵呛咳。
温婉看他难受的模样,顿时脸色一沉,转头怒气冲冲的低吼:
“周校尉,你到底想干什么?”
自相识以来,沈御眼中的温婉,总是聪慧又俏皮的,就算生气起来,也是鼓着腮帮子,跟小松鼠似的可爱。
他还从未见过,如此动怒的她。
一时之间,沈御愣住了。
“你觉得我会对他做什么?”沈御目光冷冷的盯着她。
温婉被他的眼神看得有些发虚,却固执的说:
“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,但我相信我眼睛看见的!我要是再晚来一步,他是不是就要死在你手里了?”
“他做了什么作奸犯科的事,让周校尉你想直接要了他的命?”
“还是说,一个奴隶的性命,在你周校尉眼中什么也不是,所以你想杀就杀?”
许是刚才那一幕,对她的刺激太大了,她来不及思考,一股脑的将愤怒发泄了出来。
她一个接一个的质问,让沈御眼中的光亮一点点的散去。
也让他原本想开口解释的冲动一点点的熄灭。
“呵,”沈御白了她一眼,“在你眼中,我就是如此视人命如草芥?”
温婉抿着唇,没吭声。
沈御冷着脸唤了一声,“金木,走了。”
金木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温婉,“校尉……”
“我说走,你听不见?”
沈御锐利的视线扫过去,吓得金木冷不丁打了个寒颤。
大将军这次是真的动怒了。
金木不敢再多说,沉声领命,“是!”
金木推着沈御走了。
温婉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,久久没能收回目光,还是温恩扯了扯她的衣袖,她才回过神来。
“没事吧?”温婉轻声问。
温恩摇摇头,胆怯的往她身上贴了贴。
温婉心里装着事,没注意到他的小动作,又问:“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?别跟我一个字一个字的吐,我知道你能正常说话。”
她表情严肃,和平时笑嘻嘻的时候很不一样。
温恩犹豫了一下,才说:“他们把我带到这里,逼问我是哪里人,叫什么名字,接近你有什么目的。”
闻言,温婉眉头紧紧的拧着。
温恩:“姐姐,我没有故意接近你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温婉无力的叹了一口气,在烤羊铺子里,他那绝望的眼神做不得假。
一个连活下去的意志都没有的人,哪有心思来故意接近别人。
她安抚的拍了拍温恩的肩膀,“好了,我们回去吧。”
“嗯。”温恩应了一声,扶着她的胳膊站起身,又时不时小心翼翼的看她。
他越是小心翼翼,越是让温婉心疼。
“温恩,你别怕。刚才发生的事,不是你的问题,是他疑心太重。”
温婉扶着他往回走,走了几步,又停下来。
温恩疑惑,不解的看向她。
温婉轻声说:“温恩,其实……周校尉他,不是个坏人。他可能只是在吓唬你而已,应该没有真的要你命的意思。”
冷静下来的她,很快想明白了沈御的举动。
刚才在气头上,他又死鸭子嘴硬,连解释都不屑,她才一时冲动失了分寸。
仔细一想,若他真的要杀温恩,哪里用他一个半残废的人亲自动手,金木一剑就把人砍了。
温恩没想到,经过刚才那一幕之后,她居然还替那个男人说话。
他眼神一暗,低低的应了一声,“哦。”
温婉又摸了摸他的头,笑道:“我们温恩最乖了,我一会儿带你去买好吃的糕点怎么样?”
温恩点点头,“好。”
温婉突然想起一件事来,“对了,刚才那马房怎么突然塌了?”
“我推的。”温恩随意的说。
“哦……嗯?”温婉满脸狐疑,“你推的?你瘦胳膊瘦腿的,还能把房子推倒?难道……你会武功?”
饭菜刚摆上桌,中间一盘红烧肉黑乎乎的,空气里飘浮着烧焦的味道。
温婉尴尬的清了清嗓子,“不小心把菜烧糊了一点点……”
温恩表情平静无波,似乎并不在意这种细节。
他将烧糊的红烧肉移到自己面前,“我吃这个就行,我喜欢吃焦一点儿的。”
“呃……”温婉抿了抿唇,叹道:“太懂事的孩子,会没人心疼的。这种时候,你该抱怨就抱怨,别跟我客气。你还可以骂我一顿,说这么点儿简单的事都做不好,骂我是个猪脑袋。”
温恩怔怔的,“我不是孩子。”
“这个是重点吗?”温婉不满的白了他一眼。
温恩:“我不是孩子。”
他又重复了一遍,显然和一盘烧糊的菜比起来,这个问题才是他最在乎的。
温婉拗不过他,“行,你不是孩子,你是春风得意的少年郎,行了吧?”
温恩不吭声,眉头皱了皱,似乎还是有些不满意。
他嘴唇动了动,“我是男……”
温婉却不和他废话了,捧起碗筷,闷声闷气的打断:“食不言寝不语,吃饭!”
男人,两个字,温恩到底没有机会说完。
两人没吃几口,院外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。
沈御快马加鞭的从营地里赶回来,动作敏捷的翻身下马,径直踏入院中,快步来到正屋里。
“加双筷子,我也还没吃饭。”
他倒是不客气,拉开温婉旁边的椅子就坐下。
温婉瞪大了眼睛看他,本想怼他两句,可目光落在他衣袖上一抹殷红上,又犹豫了一下,到没再多说什么。
算了,他们边城守军为了抓捕那伙贼人,也是出了大力气的。
她起身去厨房拿了碗筷回来。
沈御接过碗筷,瞧见了那盘烧糊的红烧肉。
他震惊的挑起一块黑乎乎的东西,咋舌道:“你是在菜里下毒了吗?”
温婉嘴角一扯,正要发作,旁边的温恩却突然抬起筷子。
他从沈御筷子上抢走那块黑乎乎的红烧肉,当着他的面吃进嘴里。
“不是给你做的,这是姐姐给我做的。”
温恩语气冷冰冰的,“我觉得好吃就行。”
沈御:“……”
睁着眼睛说瞎话,也算一种本事。
他这么说,温婉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。
沈御冷笑一声,挑衅的看向温恩,“那我倒是要谢谢你姐姐的不杀之恩了,这一盘东西吃下去,不死也要半条命吧。”
温恩闻言,脸色一沉,冷声道:“不劳你一个外人费心。”
这剑拔弩张的气氛,温婉哪里还能吃得下去。
她无力扶额,“你们两个够了,要吃就吃,不吃都给我出去!我做一桌子菜,不是为了看你们脸色的!”
见她动怒,两个针锋相对的男人才勉强偃旗息鼓。
一顿饭,三个人吃得都很不满意。
饭后,温恩收拾碗筷去厨房洗碗。
沈御冲温婉使了个眼色,两人便在院子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说话。
“阿贵的确杀过不少人。”
沈御一开口就是王炸,直接肯定了温婉的猜测。
可他态度又不像很排斥,这倒让温婉生出了疑惑。
温婉:“那你为什么敢把他留在身边。”
沈御沉声说:“杀人,也得看杀的是什么人。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”
温婉点点头。
沈御:“阿贵曾经只是一个镖师,一年到头有大部分的时间都跟着商队走南闯北,他是家中独子,父母年迈,就等着他替家里开枝散叶。”
“他和同村的一位姑娘青梅竹马,本来两家已经过了明路,就等着来年开春,他押完镖挣钱回来,就能上门提亲。”
“一个深夜,漠北人杀进了村子里,杀光了全村的男人,还掳走了那个姑娘……”
说到这里,他突然停下,意味深长的看了温婉一眼。
“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,被漠北人掳走的女人是什么下场吗?”
温婉思忖片刻,背脊便是一凉。
当初在山神庙,沈御本想了结了她,就是不想她落入漠北人的手里。
后来进了边城,她听那些在漠北人手里幸存下来的人说,漠北人把掳来的女人叫做“两脚羊”。
多么可怕的名字!
羊是豢养的牲畜,把女人当成豢养的牲畜来吃,简直是泯灭人性。
即便沈御是沙场上走下来的大将,已经习惯了战场上的血腥,但每每提起漠北人吃两脚羊这件事,他都几欲作呕。
“阿贵押镖回来的时候,在村子里找到了一口大铁锅,锅里还一条煮得泛白的腿,那腿脖子上,有那个姑娘的蝴蝶胎记。”
闻言,温婉倒吸一口凉气,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。
她不敢去想,背井离乡赚钱养家糊口的男人,回到家中发现父母惨死,爱人沦为敌人的食物,会是怎样的崩溃。
沈御叹道:“阿贵一个人骑着马追了一百里路,才追上了那队漠北人。”
温婉哽咽,“他一个人去的?”
“嗯。”沈御应了一声,“他一个人杀进漠北人的队伍里,抱着必死的决心,杀一个不亏,杀两个就算赚,杀三个,就此生无憾了!”
温婉是真的没想到,瘦胳膊瘦腿的阿贵,居然有如此经历。
沈御继续说:“也算他命不该绝,我们边城守军赶到的时候,刚好从漠北人刀下抢回了他一条命。”
说完之后,他抬眸,对上温婉的视线,郑重的问:
“所以,你现在知道他杀了很多人,你会害怕吗?”
害怕吗?
一个有血有肉,将生死置之度外之外的铁血男儿,会让人害怕吗?
温婉摇了摇头。
沈御扬了扬唇角,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摸,笑道:“现在放心了吧,这下应该不会再把菜烧糊了?”
他居然猜到她是心神不宁才把菜烧糊的?
温婉拍开他的爪子,奶凶奶凶的说:“那纯粹是个意外,下次我非得做个满汉全席让你开开眼界。”
沈御温和的笑,“行,那我等着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好像被他骗走一顿饭?
她又想起一个问题。
“对了,阿贵这么厉害的人,怎么甘愿做你的一个小厮呢?也太大材小用了吧?”
虽然两人相处的时间不算长,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深浅,从来和时间无关。
温恩目光灼灼的盯着温婉的脸,眼神坚定,完全没有退步的意思。
温婉:“恩恩,不是我不带你,而是……”
“而是什么?因为前途未卜、生死难料,所以不愿意让我跟着去冒险?”
温恩冷哼一声,直接打断她的话,“我这条命,本就该在遇到你之前死去,所以,你觉得我会惧怕危险,会恐惧死亡?”
温婉被他怼得无话可说。
温恩却还不罢休,继续道:
“姐姐,如果没有你,我活着和死去并没有什么区别,你不用担心会牵连我,既然你说了,以后我们要一起好好过日子,那就让我一起去,行吗?”
惜字如金的他,一口气说出这么多话,足以说明他的决心。
温婉叹了一口气,终于妥协。
“行吧,总归你也不小了,就当跟着历练历练,不过我们可说好了,危险的事情你不能冲在前面,安全第一,知道吗?”
“好。”温恩点了点头。
温婉想了想,“这一去不知道多少天呢,那你也收拾个包裹吧。”
温恩闻言,抱着她的包袱重新回了房间。
温婉愣了一下,忍不住笑了笑。
臭小子,是怕她不告而别吗?还把她的包裹也拿走做“人质”。
*
边城南城门,一队游猎牧民整装待发。
边城地理位置与漠北接壤,南面有连绵的草原,草原上除了漠北人,还有一个特殊的游牧民族。
这个游牧民族的人数很少,且长期以打猎为生,他们居无定所,将猎来的战利品带到端朝的城市或者漠北人的城市售卖。
算是在端朝和漠北之间夹缝生活的特殊存在。
温婉带着温恩出了城门,往周围看了一圈,也没看见沈御的身影。
她正疑惑,身后一个佝偻着背,手里拿着一杆长烟杆的老者低声埋怨。
“你这小姑娘,站在路中间做什么?挡着老头子的路了。”
温婉一怔,左右看了看,这路八匹马宽,她一个人还能挡了路?
分明是故意找茬。
她正准备理论两句,旁边的温恩冷着一张脸站到她面前。
“走开。”
老头子闻言,艰难的扬起不是很灵活的脖子,“小小年纪,如此没有礼貌,怎么跟长辈说话的?我要是不走开,你能怎么的?”
温恩也懒得废话,上前就推了老头子一把。
温婉想阻拦都没来得及。
她还在想,这个老头儿该不是专门来碰瓷的吧,在现代社会,老年人碰瓷讹人可不是件稀罕事。
这老胳膊老腿的,万一磕着碰着,那他们就脱不开干系了。
温婉已经作了最坏的打算,实在不行,赔钱就赔钱吧,就当给单纯的孩子买个教训。
可出乎她的预料,温恩已经用力去推了,那个老头子居然纹丝不动。
“咦?”
温婉反应很快,发现异常立刻就去仔细打量老者,却突然对上一双熟悉的眼睛。
这戏虐的小眼神,除了周校尉,还能有谁?
温婉拍了拍温恩的肩膀,“行了,一个老不死的东西而已,咱们就给他让让路,就他这年纪,没准儿一会儿就得突发重病,不治身亡。”
温恩满脸诧异。
沈御则是一脸的憋屈,“还真是个不吃亏的!骂得这么狠。”
他说话的时候,声音恢复了正常,不再是刚才那个沙哑的老头子声音,而是他原本的音色。
这下,连温恩也认出他来了。
温恩盯着他看了看,眼中也闪过一抹震惊。
实在是他的伪装太厉害了,竟然连他都骗了过去。
温婉也很惊奇,凑近沈御,抬手就去摸他的脸。
沈御本能的想躲,余光看见温恩满脸忿忿的表情,顿时扬起嘴角。
他也不躲了,就让温婉上手摸。
“好神奇,你这皮肤摸起来跟真的一模一样!”
温婉眼神放光,要不是他主动暴露,她想她永远不可能发现他做过伪装。
沈御意味深长的笑,“有没有一种可能,它就是真的皮肤?”
温婉手上动作一顿,想到那种可能,手指就颤颤巍巍的收了回来。
沈御见她这怂样,起了逗弄的心思,“怕什么,不就是张人皮而已,人都有死的那一天。”
“人、人皮……”温婉以为这种人皮面具,只会存在于恐怖故事里。
她冷不丁的打了个寒战,连连后退,脸都被吓白了。
温恩见此,怒气冲冲的将温婉护在身后,“你少吓唬她,不就是一张猪皮做的面具而已。”
“猪皮?”温婉一怔,眨巴着眼睛问:“真的只是猪皮?”
温恩点点头,解释道:“有些技艺高超的面具师傅,能将猪皮一层一层揭开,然后做成面具,触感跟人皮一模一样,虽然比人皮做的费功夫,但也不是谁都愿意贴在死人脸在身上的。”
他的一番解释,让温婉放了心,却让沈御目光犀利的看过来。
“你知道的倒是挺多。”沈御盯着温恩,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点儿什么。
一个奴隶出身的少年,居然连这种隐晦的技艺都知道,还能一眼看出这是猪皮做的。
很难让人不对他生出怀疑。
温恩眉头轻蹙,冷冰冰的嘲讽,“我虽然是个奴隶,但曾经的主人刚好有过猪皮面具,所以我见过,有什么问题?”
顿了顿,他又道:“怎么,只能你一个小校尉千帆阅历,就不允许别人见多识广?”
温婉跟着附和点头,“对,我们家恩恩可是很厉害的!”
沈御白了她这个小狗腿一眼,“呵,是挺厉害的,见多识广,成语也用得不错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该所不说,温恩还真不像个普通奴隶。
“那又怎么样?谁身上没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?”
温婉是个极护短的,即便温恩身上有疑点,但在外人面前,她也绝不会揭他的短。
不过,她琢磨着,也得找机会了解一下他的过去。
如果真有什么隐患,她也能心中有谱,及早做准备。
沈御见她这么护着温恩,脸色一沉,“呵,行,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,将来别后悔就好。”
温婉不动声色的问:“这个沈将军,也很厉害吗?”
沈舟连连点头,“非常、非常的厉害!在沈将军来边城之前,我们被漠北人揍得可惨了。”
“每个村子都被漠北人抢过,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,就连城里都被漠北人杀进来过两回,听说当时血流成河,掩埋尸体就花了十来天。”
“是沈将军带着兵马将边城抢了回来,还把漠北人赶到了城外一百里,这几年大大小小的战役,沈将军就没输过。”
可以看出,沈舟完全是个沈大将军的小迷弟,提到沈将军的时候,整张脸上都绽放着光彩。
温婉倒是没想到,她那个名义上的夫君在战场上居然如此神勇。
可惜了,是个种马。
他后院养了那么多的女人,足以可见私生活多么的混乱。
温婉突然生出逗逗沈舟的心思,笑道:“那你觉得是沈大将军厉害,还是你阿柴哥厉害?”
手心手背都是肉,沈舟面色一僵,似乎难以回答这个问题。
他纠结着问:“只能选一个吗?”
温婉点头,“对,必须比个高矮。”
沈舟挣扎半天,一咬牙,“那还是沈大将军厉害一点儿吧,毕竟他救的人多,是整个端朝的大英雄。”
顿了顿,他抬头反问:“那小婉姐姐呢,你觉得谁厉害?”
“我嘛,当然是……”
她卖了个关子,在沈舟脑门儿上敲了一下。
“你别忘了,我是喜欢你阿柴哥的,所以我当然是觉得你阿柴哥更厉害啊!”
一想起阿柴那厮每次被她调戏,都会恼羞成怒、满脸通红,她就忍不住感慨。
有生之年,居然还能见到如此纯情的男人,和那些种马比起来,甚是难得。
喜欢……
这两个字可以随随便便说出口吗?
刚踏上楼梯的沈御眉头一皱,表情略显不悦。
倒是走在他身后的高翎忍不住笑了起来,他与沈御相交多年,也知道沈御在外行走的时候,用的是周柴这个化名。
高翎手中折扇在沈御肩膀上拍了拍,一副看好戏的挤眉弄眼。
“可以啊,这才多久,就把小娘子哄得服服帖帖!”
沈御睨了他一眼,依旧止不住他的戏谑。
高翎感叹:“这还是第一个瞧不上沈大将军,反而对阿柴情有独钟的姑娘吧?”
“你做沈大将军的时候一直戴着面具,不以真面目示人,全靠身上大英雄的光环,才让边城里的姑娘们对你心生爱慕,怎么样,现在被一个小校尉比下去了,什么感受?”
“呵,”沈御扬了扬嘴角,“这难道不是说明,不管我以什么身份出现,姑娘们都更喜欢我?”
高翎:“?”
沈御说完,大步走向窗边两人。
“好人家的女儿,不会随随便便把喜欢两个字挂在嘴上,以后在外要注意言行。”
温婉正在喝茶,突然被“老干部”似的教育,这口茶差点儿咽不下去。
得,冤家路窄,这茶是喝不清净了。
沈舟倒是很高兴,立刻站起身,“阿柴哥!”
沈御应了一声。
高翎笑道:“不愧是你干儿子,你看看,我们两个大活人站在这儿,他就看得见你一个人。小沈舟,你是看不见你翎哥?”
沈舟傲娇的哼唧一声,“那我都说好多回了,我已经十二岁了,再过两年都能上战场了,别在我名字前面加个小字。你什么时候不叫我小沈舟了,我什么时候叫你翎哥。”
“叫什么?”高翎装作没听清。
沈舟认真重复,“翎哥。”
高翎满意的笑,“哎。这不是叫了吗?”
反应过来上当后的沈舟气得不行,奶凶奶凶的瞪他。
高翎逗完沈舟,这才面向温婉,“我叫高翎,是这城里的首富,你就是弟妹吧,以后阿柴这小子要是欺负你,你尽管给我说,我保准给你出气。”
首富?
温婉眨巴着大眼睛打量高翎。
长相平平的高翎,身材和其他边关男子一样,比内陆男子高大,一身帝京流行的锦衣华服,又比边关男子多了几分风流和富贵。
她看了看一身素衣的阿柴,又看了一眼穿着华贵的高翎。
“高大哥,”温婉开口,声音软软糯糯的,“高大哥快坐,我正好有件事想和大哥聊聊呢。”
高翎满脸惊讶,“哦?”
沈御挑眉,狐疑的看向温婉,用眼神警告她不要乱说话。
温婉全当没看见,娇滴滴的往沈御身上一靠,戏精秒上线。
“相公,你别不好意思啊,我一看高大哥就是好人,咱们遇上困难了,高大哥肯定会帮忙的。”
沈御忍住推开她的冲动,冷冰冰的说:“注意言辞!”
“嗯。”
温婉嘴上乖巧的答应,行动上可一点儿都不含糊。
她唉声叹气的说:“高大哥,您是边城首富,人脉肯定很广,有没有认识什么神医,对男子不能人道有良方的……”
“不能人道?”
高翎一整个惊住。
沈御更是脸色瞬间阴沉,抬手就要去捂温婉的嘴。
温婉一边扒拉着他的手,一边哀怨道:“相公,我又没说是你,我已经很注意措辞了……”
她摆出委屈巴巴的小女儿姿态。
沈御气极,这丫头果然是个有仇必报的,不就是刚才教育了她两句,这会儿就开始报复了。
她是没明说是他,可这话问出去,谁都会自觉往他身上靠。
这比直接说更难解释!
高翎倒是看温婉的目光多了几分赞赏,“弟妹你放心,这件事包在我身上。”
他说着,又转头对沈御说:“你也是,这种问题怎么能讳疾忌医呢,还让弟妹来跟我开口。”
沈御已经很多年没被人气得肝疼了。
他猛地一拍桌子,“你们两个够了!”
他说完,对沈舟吩咐,“你去隔壁商铺买几样点心,一会儿给哑婆带回去。”
沈舟应声,拿了碎银子离开。
支走他以后,沈御面色严肃的扫过还在调侃的两人。
“一个假外室,一个假大哥,还真入戏了。要不我给你们搭个台子,让你们上去唱一段儿?”
温婉指着高翎,“你是假的?”
高翎:“你也是假的?”
得,还以为能让沈御在对方面前丢脸的他们,同时陷入了沉默。
他在首饰铺外捡到了温婉的菜篮子,他以为温婉在首饰铺里,所以义无反顾的冲进火场找她。
幸亏当时火势已经很小,否则后果不敢想象。
“傻小子。”
温婉抬手摸了摸他的脸,一股子暖意流经四肢百骸。
她心里五味杂陈,既为当时的情况感到后怕,又对温恩的这份情谊而动容。
在此之前,这个世界于她而言,无牵无挂,她孑然一身,除了和这里格格不入的价值观念,似乎一无所有。
而现在,这个世界上有了一个会为她的安危而赴汤蹈火的人。
“温恩,以后,姐姐带着你好好过日子。”
温婉笑着许下承诺。
温恩目光灼灼的盯着她,随即,乖巧的点了点头。
*
温婉替温恩烧了热水,他足足洗了一个时辰才从房间出来。
“过来吃饭吧,我做了你喜欢吃的回锅肉。”趁着他洗澡的功夫,温婉做了三菜一汤。
她招呼着温恩坐下,却发现他的头发还湿漉漉的。
“这么大的人了,洗个头发还不知道要擦干净水吗?”
她嘴上念叨着,手却已经伸到架子上拿下棉布,她将棉布盖在他的头发上,仔细的替他揉着头发。
她动作温柔,靠近的时候身上带着一股子桂花的香甜气息。
温恩余光看见她露出的皓白手腕,眼神颤了颤。
“姐姐。”温恩低低的唤了一声,随后抬手握住她的手,然后将一个手环戴到了她的手腕上。
温婉一怔,抬起手看了看。
手腕上,一条黑绳编织成繁复的绳结,绳结中间是一个黑漆漆的小铃铛。
她晃了晃手,小铃铛便发出清脆的声音。
温婉笑了,“这是什么啊?你做的?这铃铛黑漆漆的,哪里来的?”
一连三个问题,似乎是把他难住了,不知道该先回答哪一个。
他思忖片刻,只说:“你带着,我就能找到你。”
温婉不信,“这么小的铃铛,发出的声音也不大,距离远了也听不见啊。”
“我能听见。”温恩固执的回答。
“好吧,就算你能听见,可是……”她夸张的摇了摇手腕,“你这是把我当小猫小狗了啊,还戴个铃铛防走失?”
而且,一句话她没好意思问。
难道这个黑漆漆的铃铛,真的不是太从大街上随便捡来的?
万一真的是哪只小猫小狗掉的呢?
可这又是弟弟第一次送她的礼物,她也不能寒了他的心。
温恩抿着唇,委屈巴巴的望着她,“姐姐,我怕哪天突然就找不到你了。”
温婉:“……”
这委屈的眼神,谁能抵挡得了啊!
“我戴!”
不就是个小狗铃铛吗?她汪汪汪,还能学几声狗叫呢!
弟弟开心就好。
吃饭的时候,温婉突然注意到一个问题。
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,眼前的少年五官还是以前的五官,可皮肤没了蜡黄不健康的颜色,整个人气质也多了种说不出的感觉。
“恩恩,我怎么觉得你突然变好看了很多呢?”
温恩心虚的撇开视线,语气却很肯定,“没变。”
“没变吗?”温婉狐疑的嘀咕着。
温恩夹了一块肉放进她碗里。
温婉吧唧了几口,恍然大悟,“我知道你为什么变好看了!”
温恩心里咯噔跳了一下,瞪大了眼睛盯着她。
温婉:“一定是我们伙食好,每天给你吃好穿好,把你养胖了!皮肤也变好之后,自然而然就好看了!”
闻言,温恩先是一怔,随即便偷偷松了一口气。
温婉还在自顾自的制定美颜计划。
“我看上次周校尉给的祛疤药也挺有效的,你身上的疤痕都变浅了不少,回头我再去问他好点儿,势必要把咱们恩恩养成一个俊美少年!”
“到时候,我们恩恩就是这条街最靓的仔!”
“不过恩恩,就算你将来成了俊美少年,你也不能做持美行凶的狗男人哦,要对小娘子一心一意的。”
她小嘴巴拉巴拉的,一顿饭的功夫,已经畅想了无限的未来。
温恩从头到尾都很乖的听着,只是眼神越发温柔。
如果生活能像她描绘的那般,也许做个普通人,也不错吧。
“没有小娘子,只有姐姐。”
温恩收碗筷的时候,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。
温婉愣了愣,才反应过来他回应的是她说的哪句话。
“你这反射弧可够长的。”
温恩只是笑,接过她手中的碗筷就进了厨房。
*
三天以后,衙门张贴了告示,说是首饰铺的火灾是因为有几个小贼偷东西被发现,和主人家发生扭打时,打翻油灯后引起的大火。
首饰铺里一个老师傅、四个伙计和一名小贼葬身火海。
有小贼的同党还逍遥法外,衙门列出了奖金,只要能提供有用的线索,就能直接得到奖励。
小贼是假,杀人者是真。
那伙心狠手辣的人,也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。
沈御自从能走路之后,就很少待在隔壁院子,据说是重新住进了军营。
隔壁通常只有小厮阿贵在。
也不知道阿贵是不是得了沈御特别交代,每天都换着法子给温婉送点心。
各种各样的点心,温婉吃得倒是欢快,温恩不高兴了。
一大早,趁着阿贵来送点心之前,温恩扯着温婉出了门。
跟着他七拐八拐后,进入一条幽深小巷。
小巷尽头,是一家点心铺子。
温恩熟门熟路的走进去。
温恩买了点心,拿起一块递到温婉唇边。
温婉咬了一口,眼神一亮。
“好好吃!”
“你是怎么发现这家店的啊!”
温恩得意的笑了,不枉他找遍全城才找到这家店。
他捧着点心走在温婉边上,温婉吃完一块,他立马递过去下一块。
街角处,一辆马车缓缓停下。
温婉起初没在意,直到马车上走下来一个熟人,她才顿住脚步。
“周……”
她乐呵呵的扬起手,正准备跟沈御打招呼。
谁知还没喊出声,就见一个娇滴滴的姑娘走到他跟前,羞着一张脸和他说话。
那姑娘打扮精致,穿着鹅黄色对襟长裙,充满爱意的目光全都落在了沈御身上。
这是……有八卦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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